私募自查越来越细,优胜劣汰明显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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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私募行业“扶优限劣”政策持续升级,近年来一系列新规落地,尤其是《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延续了“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
各地证监局在2024年掀起新一轮的私募自查工作高潮。据统计,今年以来,陆续有海南、宁波、湖北和广东等地证监局发布了私募自查工作通知,要求私募从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业务环节进行合规自查,核查要求也越来越详细,其中以广东证监局的私募自查工作要求为典型代表。
01
广东证监局发布私募自查通知
7月22日,广东证监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4年自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除了要求私募自查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此次自查还重点关注产品逾期、量化交易、异地经营等情况;并要求规模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机构提交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核查报告。
从此次发布的《自查工作底稿(指引)》(见附件1)来看,主要涉及九大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宣传推介、资金募集、基金投资、内控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报送、投资者适当性、程序化交易、私募证券基金运作,其中新增程序化交易、私募证券基金运作等。监管要求私募机构在今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自查材料。

02
私募自查通知要点
一、自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二、自查范围
截至2024年6月30日,注册地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市)并已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三、自查重点
自查重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基金产品逾期,是否开展量化交易,是否存在异地经营情形,是否存在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情形,是否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等。
四、工作要求
1、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成立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自查工作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2、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自查工作底稿(指引)要求,逐项排查经营管理各项活动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认真进行整改。自查结束后,应形成《自查工作报告》(格式内容见附件2)。自查中如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应当及时向我局报告。
3、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查工作,形成包括自查工作底稿、自查报告、《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及产品信息表》(见附件3)的自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将纸质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于8月31日前通过中国证监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向我局报送。
五、特别提醒
1、基金产品逾期情况核查
针对存在产品逾期的情况,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填写《基金产品逾期表》(见附件4),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基金基本信息、基金成立日/到期日、募集方式、是否托管、投资者人数、投向情况、结构化和分级情况、约定预警线/止损线、逾期处置措施等。
2、量化交易核查
量化交易也是广东证监局此次检查的一个重点,要求开展量化交易或实际未开展量化交易但基金名称中包含“量化”字样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填写《量化交易情况表》(见附件5)。其中,量化交易情况表中需报送管理人的机构信息、基金信息、基金净资产/单位净值、成立日/到期日、投资者人数、量化交易情况、结构化和分级情况、预警线/止损线等。
3、异地经营情况核查
针对存在异地经营情形的,即实际办公地与注册地分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填写报送《异地经营情况表》(见附件6),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工商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地址不一致的原因等。
4、存续规模低于1000万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核查
根据广东证监局的通知,截至2024年3月31日,对于登记超过12个月但存续管理基金规模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共326家(见附件7),应当对照中基协登记备案要求,核查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资本金等是否能够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形成专项报告于8月31日前向广东证监局报告报送。
5、自查工作的配套处罚措施
广东证监局将视情况对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要求开展自查、不及时报送材料,整改不力、数据造假、刻意隐瞒风险、不重视风险化解的,将采取约谈、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存续规模低于1000万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专项报告逾期未报送的,将作为经营异常机构向中基协进行通报。
03
私募行业的监管趋势
广东证监局此次的私募自查通知代表了监管部门对私募行业“扶优限劣”的监管态度。没有收到自查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对照通知的要求提前进行整改,未雨绸缪。
当前监管部门的“扶优限劣”措施提高了私募行业的合规要求,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强化备案审核和加强自查检查,确保了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同时加大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私募行业的优胜劣汰明显加速,2024年初至今已有981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注销,表明监管政策正在有效推动行业内部的自我净化和高质量发展。即便是百亿私募,如果不持续提升自身实力,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也会面临着被淘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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